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遂宁市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一月六日
遂宁市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护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效遏制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案件上升势头,保障通信设施安全,维护通信网络畅通,按照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和省通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经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协商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专群结合”的工作方针,将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认识,动员组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保护通信设施安全,维护通信网络畅通,坚决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管理,堵住销赃渠道,为保障我市通信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专项行动目标
对大案、积案进行认真清理,坚决打掉一批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团伙,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市内重点地区偷盗破坏通信设施案件频发、高发势头,使全市盗窃破坏通信设施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促进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对废旧金属收购、冶炼等流通环节的管理,坚决取缔违法违规收购网点,堵住犯罪分子的窝赃渠道。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政府决定由秘书长何顺洪负责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系会,其各部门的职责是: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加强对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强化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治安管理,落实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治安责任。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适时派出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章经营活动的清理整治。严格控制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数量,从严审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