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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监管要点
一、太钢
1、1#、2#、3#、4#发电机组4台75吨燃煤锅炉、5#发电机组1台120吨燃煤锅炉、6#发电机组1台130吨燃煤锅炉实施停产;
2、1#、2#、3#、4#、5#烧结机降低30%生产能力;
3、所有焦炉降低30%以上的生产负荷;
4、使用低硫(含硫量小于1%)低灰(灰分含量不超过30%)优质煤;
5、暂停冶炼废渣的外运,冶炼渣场暂停使用;
6、爆破工段停产;
7、停止切割废钢料;
8、第二炼钢厂南区转炉降低30以上的生产负荷;
9、煤场、渣场及厂区及时喷淋洒水抑尘。
二、二电厂
1、4#机组1台220吨燃煤锅炉、8#发电机组1台670吨燃煤锅炉实施停产;
2、正常运转电除尘器、脱硫设施;
3、煤场、渣场及厂区及时喷淋洒水抑尘;
4、禁止点炉或喷油助燃;
5、使用低硫(含硫量小于1%)低灰(灰分含量不超过30%)优质煤。
三、东山电厂
1、正常运转电除尘器、脱硫设施;
2、煤场、渣场及厂区及时喷淋洒水抑尘;
3、禁止点炉或喷油助燃;
4、使用低硫(含硫量小于1%)低灰(灰分含量不超过30%)优质煤。
四、一电厂
1、15#发电机组1台220吨燃煤锅炉实施停产;
2、正常运转电除尘器、脱硫设施;
3、煤场、渣场及厂区及时喷淋洒水抑尘;
4、禁止点炉或喷油助燃;
5、使用低硫(含硫量小于1%)低灰(灰分含量不超过30%)优质煤。
五、太化合成氨
1、对太化集团合成氨分公司两条硝酸生产线实施停产,杜绝冒黄烟现象的发生;
2、太化集团合成氨分公司发1台35吨发电燃煤锅炉实施停产;
3、煤气净化工序保证除尘、脱硫效率;
4、煤场、渣场、料场及厂区及时喷淋洒水抑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