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6〕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驻遂单位:
为了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保障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的规定,现将做好我市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把群众的安危冷暖和切身利益时时挂在心上,把无偿献血这一关系全市人民生命健康的大事抓紧抓好。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依法做好无偿献血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履行法律职责。各区县要继续健全献血领导小组和献血办公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各区县献血办要组织开展好献血知识和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宣传要注意深度、广度,覆盖每个乡镇,形成自愿无偿献血的社会氛围。每次宣传活动应组织50-100人次参加自愿无偿献血。
二、不断创新,狠抓落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有序开展
(一)各区县要根据本辖区人口年度计划用血量(见附件),组织招募相应人数的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各园区、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以及中、省驻遂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献血办的统一安排进行动员,组织公民、职工积极参加献血。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办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促一级,以切实保证全市各医疗单位临床医疗用血的需要。市献血办、市中心血站要加强采供血管理,保证血液质量,提高输血服务水平,同时要做好献血的总体规划和时间安排,保证献血工作持续开展和临床用血安全。
(二)加快应急献血队伍的建立。市献血办负责组建1800人左右的应急献血队伍,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适龄健康工作人员300人,市直各单位的适龄健康工作人员1000人,市辖区内驻军官兵、公、检、法系统干部职工500人。各区县要建立300人左右的应急献血队伍,确保临床医疗紧急用血的需要。市中心血站要做好无偿献血者采血前、中、后的服务和关爱工作,为献血者提供一流的采供血服务。各区县献血办、市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市献血办做好自愿无偿献血的协调、安排、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