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市人大、市政协重点督办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6〕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真正把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主席会确定的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五届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对重点督办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实行市政府分管领导联系重点督办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制度,将任务落实到了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分管副市长亲抓亲办,切实解决办理中的具体问题;分管秘书长做好协调、衔接工作,解决好议案、建议和提案中所提的主要问题。
二、各有关承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并及时主动地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力争所提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三、办理工作务必注重落实,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并及时将办理情况书面报送市府办,以便汇总情况按时函复。
四、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并约请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通报有关情况,逗硬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