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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遂宁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办、指导全市所辖反洗钱案件的审判,针对审理中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适时进行解释和咨询。
  市人民检察院:督办、指导全市所辖反洗钱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洗钱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适时进行解释和提供咨询。
  市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所辖公安机关做好反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以及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的调查、破案工作;建立与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合作机制;通过国际合作渠道,对涉外涉嫌洗钱活动进行调查核实。
  市司法局:建立健全律师、公正法律领域的反洗钱制度建设,建立律师代理反洗钱案件的申报制度,加强对律师代理反洗钱案件的指导工作,提供在反洗钱领域的司法协助。
  市监察局:调查处理涉及洗钱活动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加强反洗钱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洗钱活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调查机制。
  市财政局:落实由市政府承担的反洗钱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对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强化对金融类国有资产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研究、建立涉嫌洗钱犯罪资金的追缴、入库办法和相关制度;探索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等从业人员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机制。
  市规划和建设局:贯彻执行反洗钱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和组织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
  市商务局:参与对洗钱活动频发领域和区域的管理;研究对三资企业进行反洗钱监管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参与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管,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
  市国家税务局: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中央税收的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
  市地方税务局: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地方税收的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人民银行、公安、安全、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反洗钱信息沟通、通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对非金融行业的活动频发领域实施反洗钱监管。
  市广播电视局:参与反洗钱有关宣传工作,提高全市公民反洗钱意识。
  市政府外事旅游局:提供和介绍反洗钱国际合作有关情况、政府间履行有关国际公区的义务等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与涉外事件有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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