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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遂宁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遂宁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6〕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决定建立遂宁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遂宁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遂宁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我市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加强对我市反洗钱工作的指导和部署,组织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提高反洗钱工作绩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政府外事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遂宁银监分局、市外汇管理局、市邮政局、遂宁军分区政治部等19个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行业单位为遂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为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我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负责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反洗钱工作部门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指导全市反洗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反洗钱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反洗钱工作的措施,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
  三、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市政府确定的反洗钱工作机制框架内开展工作。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承办组织协调全市反洗钱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反洗钱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承办反洗钱的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部署全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金融业反洗钱政策措施;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汇总和分析各部门提供的人民币、外币可疑资金交易信息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协助司法部门调查有关涉嫌反洗钱案件;调查研究金融业反洗钱工作重大和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署非金融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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