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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个十万”职工竞赛活动的通知

  (一)动员、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4月)
  从接此通知之日起,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全员性的开展技术创新攻关、提合理化建议、岗位技术(业务)练兵比武和普训普练。
  各单位在制订实施技术创新攻关、提合理化建议、技能比赛方案时,要结合单位生产经营中的关键环节,发动和组织全员性的岗位技术(业务)练兵、培训活动,为参加市级决赛作好准备。
  (二)技能比武选拔和决赛阶段(2006年4-8月)
  1.基层选拔阶段(4-6月)。各区、县按每个工种推荐3-5名选手,市属各单位每个工种推荐1-3名选手,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报送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局、决赛工种承办部门各一份。
  2.市级比武决赛。(2006年7-8月)
  决赛具体工作由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局(协会)组织理论和操作考试考核,按决赛得分多少,决定该工种名次。
  (三)技术创新攻关优秀项目、合理化建议优秀成果推荐阶段(2006年10月)
  各区、县、市属局(协会)、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评审表彰的基础上,区、县各推荐5-10个,市属企事业单位各推荐2-5个报市上评审表彰。并填写《技术创新攻关优秀项目奖登记表》、《合理化建议优秀成果奖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报送市竞赛办。
  四、表彰奖励
  召开全市“三个十万”活动的总结表彰大会,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人物和推广先进技术。
  (一)组织奖:对技术创新攻关、合理化建议、技能比赛活动工作积极主动,职工参赛面广,成绩突出的区、县、市属局(协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单位”。对开展“三个十万”活动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优秀组织工作者”、“优秀裁判员”、“优秀辅导员”。
  (二)先进单位:在“三个十万”活动中,领导重视,参赛职工面广,职工技术(业务)总体水平明显提高,成效突出的单位授予“先进单位”。
  (三)技能标兵:对各工种决赛评选出的技能标兵,报市政府授予“遂宁市技能标兵”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单位的市技能标兵在原技术等级基础上晋升一个等级,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获得各工种决赛前三名的市技能标兵可以在原有技术等级基础上高聘一个技术等级(已获技师除外),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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