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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利用公路打场晒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利用公路打场晒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6〕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有关部门:
  利用公路打场晒粮,占用有效行驶路面,是引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今年农忙时节又将到来,为消除公路交通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我市境内公路安全畅通的通告》(遂府通〔2005〕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利用公路打场晒粮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近年来,每到农忙时节,我市公路沿线群众利用公路打场晒粮,堆放农作物秸秆,并摆放乱石、树木、玻璃瓶等现象日益严重,屡禁不止,已严重影响到全市公路交通安全大局。随着我市公路交通网络的不断建设发展,整治利用公路打场晒粮工作更加面宽量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确保我市境内公路安全畅通。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利用公路打场晒粮专项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安监部门协调配合。整治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区县要将整治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乡镇、村社。在收割季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到乡、进村、入户,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群众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制订乡规民约等方式增强群众自觉护路和守法意识,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其他场地晒粮。要组织乡镇、村社采取专项整治及联合整治等有效措施,禁止群众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焚烧麦杆、稻草;禁止擅自占用公路,损坏、污染公路;严禁擅自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倾倒垃圾、堆物作业或放置其他障碍物,彻底治理阻塞交通等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消除交通事故隐患,确保辖区内公路畅通,保障过往车辆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指导,逗硬督查
  市交通局、市安监局要组织人员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加强对区县工作的指导,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认识不清、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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