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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抓好工作落实。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要在10月15日前报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法制处。

  (二)进行全系统动员部署

  1、召开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进行动员部署。参加人员为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10月上旬)。

  2、召开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就业促进法》实施前准备工作座谈会,了解各地学习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情况,为12月大型宣传月活动和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做准备。参加人员为各地劳动保障局分管领导、就业、法制机构负责人(11月份)。

  各地劳动保障保障部门也要层层动员,加强《就业促进法》宣传普及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组织学习培训。

  《就业促进法》是新时期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开展就业工作的纲领性行动指南。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研究《就业促进法》,每一位干部都要熟悉这部法律,特别是从事就业和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保障法制工作的干部,要精通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1、组织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厅机关干部要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率先学好《就业促进法》,切实增强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指导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工作。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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