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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池州市政府网站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池州市政府网站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池政办[2007]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池州”是在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政府门户网站。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联络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真正把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政务公开的具体体现。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是各地各单位的共同职责。各地各单位要联动配合,将市政府门户网站建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重要平台。

  二、完善机制,建立市政府网站信息联络员制度。为做好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发布,提高在线办事能力,拓展公益服务,推进互动交流,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人为分管领导,并确定一名政治、业务素质高,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作为市政府网站信息联络员,负责与市信息化办公室(市信息中心)的联络。信息联络员的职责:一是准确、及时地报送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每天上报政务信息或县区动态不少于2条,各单位每周上报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二是负责市长信箱、在线咨询、论坛等互动栏目网民提出涉及本地本部门事项的办理和答复工作。请各地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和信息联络员名单报送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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