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龙头带动工程”。坚持以政策培植经济龙头、以龙头带动经济发展的思路,不断培育和壮大少数民族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和市场资源优势,引导企业辐射带动民族乡(镇)、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和民族村经济发展,推动中小民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产业链条,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吸纳少数民族劳动力就业,承接少数民族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中小民族企业发展的“产业链”和推动区域民族经济发展的“辐射圈”。培育和打造鲁西黄牛、奶牛和小尾寒羊大型市场,推动鲁西黄牛、奶牛和小尾寒羊的养殖加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变传统优势为产业优势。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传统养殖种植加工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发挥我省清真食品产业的信誉和优势,培植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清真食品龙头企业,不断扩大产品出口规模和效益。积极探索我省与中西部省区合作的有效途径,引导少数民族龙头企业在人才培训、资源合作,招商引资、市场开发等方面寻求与民族地区的合作意向,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促进我省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智力支持工程”。制定和实施民族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制度,提升指导工作的科学决策能力。开发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加强农村少数民族人力资源建设,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创新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门规划,搞好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升少数民族劳动力的创业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农村科技服务新机制、新模式,使先进技术成果为少数民族群众增收和民族企业发展发挥有效作用。
--实施“信息服务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和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服务工作,普及信息化基础知识,提高农村少数民族群众的信息化意识和水平。建立科学的调查统计机制,建立民族工作信息直报点,及时了解经济发展水平和基层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全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动态信息。以省民族经济信息网为依托,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服务功能,为少数民族提供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完善民族教育体系,促进少数民族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完善从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到成人教育在内的民族教育体系。对少数民族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并搞好配套落实,进一步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完善少数民族学生升学优惠政策,积极争取高等院校尤其是民族院校增加在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计划。大力发展少数民族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以技能型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村职业教育为重点,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实验基地建设计划”,积极推进与西部民族地区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继续做好我省对西藏和新疆的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民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民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办好济南大学、济南师范学校民族师资班,逐步扩大招生规模。优先安置师范类院校毕业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到民族中小学任教,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到基层民族学校定期挂职任教,并在选优评先等方面给予照顾。搭建以省少数民族教育研究会为依托的民族教育理论研究平台,推进民族教育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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