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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科技开发及秸秆气化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科技开发及秸秆气化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晋农机科字[2007]30号)


各市农机局及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农机科技开发及秸秆气化是省局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结合新形势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而确立的两个省级计划项目。一年来,在各项目承担单位的努力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取得了明显的实施效果。为认真总结经验,确立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请各市农机局和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今年项目总结工作,并提出明年工作打算。省局将于10月底至11月对这两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对照计划任务,认真总结落实情况。今年,省局以晋农机计字[2007]32号文件下达了农机科技开发及秸秆气化项目资金和计划任务,并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了计划任务书,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以此为依据,逐一进行落实和自查。承担科技开发项目的单位要认真进行技术工作总结,明确取得的工作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承担秸秆气化项目示范任务的市县要认真考核配套设备使用和技术试验示范的成效,做好示范点上农户和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同时要做好面上相应的数据统计。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推进全面工作。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机科技开发提出了不少新的要求,生产一线的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机具的开发改制和试验示范,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取得了进展。各市局要通过调查摸底,搜集整理这些好的思路和成果,及时加以总结,进行完善和应用。同时,也要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分析,提出合理建议和措施,为搞好下一步科技开发工作提供依据。

  3、其它要求。省局将从10月29日起,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细检查日程安排见附件2。各市农机局对口科站要及时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工作总结,汇总全市项目情况和统计数据,撰写今年全市科技开发项目、秸秆气化项目的工作总结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同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做好机具的现场演示准备,届时接受项目检查。各市及项目承担单位须于检查前完成项目总结材料,并将相关材料及软盘(也可用电子邮件发至zh4051142@163.com)寄回省局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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