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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如果大流行性病毒的渐进性突变开始出现,用抗病毒药物和早期干预在理论上可能防止该病毒的进一步播散、预防大流行或延迟传播,但它未经检验,仍有大量的工作等待完善。
  五、大流行期间减少发病和死亡将因医疗用品不足而受到阻碍
  疫苗接种和使用抗病毒药物是大流行期间减少发病和死亡的两项最重要的应对措施。按照目前的趋势,在大流行开始时以及其后数月,两者均有可能存在数量不足和分配不公平的问题。
  基于以上情况,现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目的
  随着目前形势继续朝着大流行方向发展,我市有以下若干阶段性机会进行干预:大流行前状况;大流行性病毒的出现;宣布大流行及其随后的传播。目前正处于大流行前阶段,干预的目的在于减少大流行性病毒出现的危险和收集更好的疾病情报,特别是关于表明传播能力增强的病毒行为方面变化的情报。第二次干预机会与病毒增强其传播能力的第一个信号同时出现,致力于改变大流行的早期历史。最后一次机会发生在大流行开始之后,在这一时刻的干预旨在减少发病、死亡和社会破坏。
  为减少人类感染机会,加强预警系统,从源头控制或延迟传播,减少发病、死亡和社会破坏,开展研究以指导应对措施;为确保在发生流感流行时,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妥善处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依靠科技。
  三、应对流感大流行阶段划分和应急反应分级
  根据应对流感大流行工作的特点,将应对流感大流行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我市的流感大流行各阶段由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判定。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的分级、预警和相应的应急反应认定、宣布和终止,按照《深圳市突发重特大传染病(含不明原因疾病)疫情应急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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