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一)普法对象
市府办所有公务员和工勤人员均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是 “五五”普法的重点。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必须尊崇法律,自觉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权,执政为民,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依法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2.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着力端正执法态度,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3.帮助和指导办公室联系点农民的法制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2007年,重点加强务工农民的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树立遂宁劳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领导机构和工作安排
(一)领导机构
办公室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是主抓法制建设具体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实施《遂宁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2006-2010)规划》;二是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考核等工作。
办公室法制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唐光贵
副组长:李永东、赖坤明、杨世洪
成员:何杰军、段勇、王国辉、罗中、陈祚、徐建军、刘晓玲、刘旭清、黄玉华、蒋武、熊艳、李家荣、杨林、白争春、田洪祥、周道军
法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熊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2006年,做好宣传发动、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准备资料、培训骨干等各项工作,重点开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动员会议。
2.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根据规划,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计划,做到部署及时、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指导有方、督促到位、奖惩逗硬,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其中,2008年,开展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先由办公室人事科组织自查和总结,然后接受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七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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