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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关于推广长治市卫生支农经验建立市县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的通知

  1、创建甲级卫生所。用三年时间,使全市千人以上的行政村卫生所80%达到甲级卫生所标准,千人以下的行政村卫生所50%达到甲级卫生所标准,其余卫生所全部达到普通卫生所标准。
  2、创建农村卫技人才培训机制。建立以市、县卫校为主的培训基地,落实培训经费,每年免费轮训一次。用三年时间,使全市90%以上的农民健康员和乡村医生达到中专学历或相当于中专水平。
  3、创建农村药品物流配送体系。打破药品行业垄断及地方保护主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创建国营主渠道和合格药品企业物流配送的体系。全市90%以上的农村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建立起药品物流配送体系。
  4、全市农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五)实施乡镇卫生院“三改一建设”
  1、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上划县管,各级政府落实公共卫生经费。乡镇卫生院院长要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其它卫技人员要推行全员聘用制。在分配制度上,实行绩效挂钩、按劳取酬的激励工资制度。
  2、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实行分级负责制,市级负责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的配备,县级负责危房改造和人员培训。市政府为每个乡镇卫生院装配10万元的医疗设备。
  3、改善服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优化人才结构,使卫技人员结构比例逐步趋于合理。
  4、建设花园式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以人为本,亲情服务,建成绿化、美化、香化、净化、硬化全面达标的花园式卫生院。
  (六)设立城市卫生支农专项资金
  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设立卫生支农专项资金,用于市、县两级医疗机构下乡巡回医疗、专家定期坐诊、托管乡镇卫生院、领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等项目所需费用的财政补助,财政的补助经费按岗位补助,对岗不对人。
  (七)配备城市卫生支农专用车
  市政府投资360万元为全市51支专家组配备51辆卫生支农专用车,作为固定资产属医院所有,市财政每年定额补助1万元,燃料、维修等费用由所在医院承担。主要用于专家组到县、乡医疗机构定期坐诊和巡回医疗工作的服务,严禁挪作他用。
  (八)配备巡回医疗专用车建立农村流动医院
  市政府投资293万元为全市13个县市区各装备1辆农村巡回医疗流动医院专用车。县(市、区)政府负责为农村巡回医疗流动医院专用车配备必要的车载医疗设备和车辆运行费用。
  (九)严格执行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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