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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2007年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5. 已经停产的企业名单、点位要一一注明。停产企业的停产时间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过可认可,否则不以停产对待。按照省政府要求在2008年底之前实现关停的企业可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之后待关停的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6. 尚未开工建设的企业按新建项目规定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二、各市环保局按照以上确认原则对要求变更监控点的企业进行核实并填写2007年全省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变更表(见附表2),由一把手签字确认后,于10月19日之前上报各督办单位(规划财务处、监测中心站、信息中心和监察总队),由省局规划财务处汇总。省环保局根据各地市环保局上报材料核定企业名单和点位个数。如按期未提交变更表,则以省政府晋政办发[2007]62号文件《关于2007年在全省重点污染企业推广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实施意见》所列企业名单和点位数为准,若出现问题由各地市负责。
  三、市环保局接受各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对相关问题的报告并处理,如有确定不了的问题,及时报省局。
  四、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优先给予前100家预付款到位的企业以资金补助。
  五、凡经省环保局核定后未在今年安装监控设施的企业,按照《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山西省重点污染企业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奖惩办法》以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接文后,各地市环保局要尽快按文件精神严格审查把关,积极推进工作,并将此精神尽快传达给各相关企业。
  联系人: 省环保局 杜 斌    0351-6371151
  寇竹娟    0351-6371030
  传 真: 0351-6371005

  附表1:2007年4月29日后重点排污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测设备统计表
  附表2:2007年全省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变更表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

  附表1:
_____市2007年4月29日后重点排污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测设备统计表


┌─┬─┬───────┬───┬──┬───┬───┬────┬────┬───┬─────┐
│序│原│ 企业详细名称 │排放类│台数│签订合│安装时│设备型号│供应商名│单台费│  备注  │
│号│序│       │型(废│  │同时间│间  │    │称   │用(万│     │
│ │号│       │水/废 │  │   │   │    │    │元/台 │     │
│ │ │       │气)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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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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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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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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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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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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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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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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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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