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意见的通知
(郑政文〔2007〕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意见
清洁生产审核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核心理念,是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有力措施,自2003年在我市推行以来,在深化污染防治、削减排污总量、促进节能降耗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为更加有效地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总体目标,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落实市政府《关于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07〕10号)及《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07〕3号),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经济调控、技术服务为主要手段,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为先导,推动我市清洁生产的全面开展,促进企业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引导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工艺技术改造、完善制度管理等措施,走上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良性发展道路,促进我市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07年底,全市100家重点污染企业完成首轮清洁生产审核,培育5家高标准、规模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二)2008年开始到“十一五”末,全市造纸、印染、化工、酿造、电力、建材、冶金、煤炭、耐材、有色金属等主要污染行业分期分批完成首轮清洁生产审核;培育3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研发和推广一批成熟有效的清洁生产技术,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模式改造一批重污染、高耗能企业;鼓励一批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培育一批新兴的生态工业园区。
(三)到2010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产品物耗能耗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在各行各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并在重点企业、行业、工业园区取得节能减排的明显成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有较大的转变。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