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滑坡的监测。
(1)监测内容:表1中所列滑坡危险点均应进行群测群防,主要监测坡体裂缝的发展(裂缝相对位移)。
(2)监测方法:在沿主裂缝延伸方向分两端和中部各设一组监测点,监测点2个一组,分设在裂缝两侧(滑坡母体与预滑体),采用固定标尺(水泥桩),定期测量两个标尺间的距离,以观测裂缝的发展(包括裂缝的宽度、垂直变化和长度延伸),以第一次测得数据作为基数,以后定期观测。
(3)监测时间:一般季节每月监测一次,汛期每五天监测一次,遇降雨要增加监测频率,每天至少三次。
2.汝箕沟煤矿生活区危岩体的监测。该危岩体是较严重的灾害点,危害较大。经简易监测,危岩体活动比较明显,脱离母体的可能性在逐渐增大,虽然危岩体下原来受威胁较大的清真寺已搬迁,但仍有部分民宅、道路行人受其威胁,应引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进行重点监测。
(三)工程防治措施。
1.滑坡的预防。对于规模较大的滑坡灾害隐患,预防应以避让为主,实施异地搬迁。对于规模较小和受威胁的村民暂时无法搬迁的滑坡灾害隐患,应将坡体的裂缝及时填埋、夯实,尽量减少降雨沿坡体裂缝的渗入。汛期要在滑坡体上方的适当位置开挖分水沟或挡水坝,以减少斜坡内其它雨水进入田内,并及时排除危险点所处田内积水。要认真做好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资料预测滑坡的发展和危险程度,当滑坡不可避免时,应及时采取紧急避让措施,迅速将危险区的村民搬迁撤离。
2.汝箕沟矿生活区北危岩体的治理。应尽早搬迁危岩体可殃及的居民及公共设施。
3.矿区地面塌陷的防治。石炭井矿区、汝箕沟矿区和石嘴山矿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塌陷区。为了防止降雨、洪水进入塌陷区,可以在塌陷区外围修筑截水旁引沟坝,以遏制洪水对矿井的侵袭。塌陷区内的居民应分期分批地搬迁,以利于区内生态环境的治理和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四)制度措施。
1.落实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县、乡 (镇)、村、矿山企业都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有专人值守,并有单位负责人带班,遇降雨天气时,要昼夜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接收、接听并记录地质灾害报告(尽可能详细了解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和失踪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发生重大险情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宁夏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电话;5053283、 5042041,联系人;马宁萍(13995115022)、贺西江(13995281150)、梁槐林(13895006886)、金铭(13895611690);宁夏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电话; 2023204、2030433, 联系人; 张黎 (13903510199)、张钦(13909576036)、李玉珍 (13909507153)、王红英(1399529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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