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民文软件开发与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7〕19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民文软件开发与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宋爱荣(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阿尤甫·铁依甫(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蔡毅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热依汗·玉素甫(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胡克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阿力木江·买买提明(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静援(自治区外经贸厅副厅长)
苏国平(自治区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斯迪克·买斯依提(自治区民语委主任)
穆合塔尔·买合苏提(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张新泰(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买买提·吐尔迪(自治区质监局党组书记)
塔西甫拉提·特依拜(新疆大学副校长)
李 晓(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书记)
马 岩(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自治区民文软件开发与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组织领导自治区民文软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工作;制定民文软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自治区民文软件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并审定自治区民文软件开发、推广、应用中的重大工程和攻关项目;对自治区民文软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