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有关人员的培训。省厅将于10月中旬对市、县(区)有关负责人进行《就业促进法》培训,全面系统地讲授促进就业的政府职责、政策支持、工作机制、就业援助、财政投入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并协调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各市、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劳动保障机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以及街道、乡镇、社区及村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工作人员学习《
就业促进法》,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举办知识竞赛以及讨论交流等形式,积极引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
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
就业促进法》主要内容和精髓,进一步明确就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提高依法做好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切实加强《
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切实加强《
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和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重点宣传《
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
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通过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明确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措施,明白劳动保障部门在促进就业中的职能。宣传工作分为两个阶段,9-10月,重点宣传《
就业促进法》出台的意义和主要内容;12月到明年1-2月,结合《
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和各地组织开展的就业援助、春风行动,采取专题宣传方式,深入宣传。今年12月,各地要按要求组织好《
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