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潍政办字〔2007〕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城镇居民收支结构呈多元化趋势。为在更大范围内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更好地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科学管理的需要,根据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07年8月份在全市部分县市区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系统地收集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就业、收入、消费、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和解决好民生等问题提供翔实的决策参考信息。在本次调查的基础上,确定2008-2010年经常性住户调查的样本框,完善经常性住户调查样本,保障住户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利用此次调查数据,评估现行住户调查样本和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二、调查的范围、对象和拟获取的主要资料。本次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在我市市区和青州、诸城、临朐等县市进行。调查对象为我市市区和部分县市的城区街道(镇)及非政府所在地镇的住户,全市共抽选400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调查,调查报告期为2007年上半年和2007年6月。调查拟获取的主要资料包括城镇居民家庭收支状况、住房状况、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及社会保障状况。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本次调查工作由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到众多部门、家庭和个人,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技术性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统计、财政、发改、民政、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共同搞好本次调查工作。这次城镇住户基本情况调查,大量的工作在街道(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有关街道(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要安排专门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善始善终地把住户调查工作做好。

  二ΟΟ七年七月十七日

lar_180914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