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公共气象服务
(一)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公共气象业务系统,基本实现服务产品的数字化、多媒体化,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的多样化、精细化需求。有关部门和媒体要确保气象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加快建设气象科技服务系统、雷电灾害防御和监测预警系统、城市重大项目建设气象保障系统。
(二)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扩大气象为农业服务的范围。各级政府要组织做好农业气候区划和气候风险区划工作,并利用区划成果科学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相关农业开发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徽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建设,提升和改造市、县区、乡(镇)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覆盖能力、信息传输能力;完善农业生产气象保障系统,增强气象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保障服务能力。
(三)积极开展交通、旅游气象服务工作。建立内河航运、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开展高速公路道路结冰、降雪、大雾和能见度预报服务,开展内河、湖区水面的大风、大雾预报服务,开展旅游景点晴雨预报服务。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气象部门做好高速公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气象规划》,实施马鞍山长江大桥气象保障服务系统。
(四)开展公共环境、卫生气象保障服务。加强气象与城市管理、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对城市交通、城市建设、城市能源、城区空气污染的气象服务工作。建立天气气候变化对环境及疾病发生、发展、传播影响的监测和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四、大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一)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提高作业装备质量,提高作业技术水平,提高作业次数与效益。重点开展抗旱人工增雨、森林防火灭火人工增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人工增雨工作,积极开展蓄水、涵养地下水源、植树造林增雨服务。根据《气象规划》,建设马鞍山特色人工影响天气基地。
(二)加大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力度。开展气候生态资源动态监测和气候生态灾害预警服务,开展太阳能、风能资源和湿地资源的监测和调查。依法参与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为生态系统平衡、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气象依据。根据《气象规划》,建设全市若干个气候遥测地面站,建立全市气候资源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