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穗人发〔2006〕89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现将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材料及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全市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需报省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材料,请于8月25日前报广州市人事局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首层)审核。
(二)评审时间:9月份起为全市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活动的时间,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应于年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二、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及评委库的调整
(一)调整部分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从2006年起,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冶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冶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电力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建材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橡胶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地下铁道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港口机电、船舶维修、管理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港口航道水工、土建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等10个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部门设在广州市人事局,由广州市人事局集中管理。
凡需向上述10个高、中级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的,由区、县级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并汇总填写《申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后,将评审材料连同《申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报广州市人事局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首层,联系人:姚敏燕,联系电话:83551200)。报送材料的要求与2005年相同,材料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签名除外),具体要求可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网址:www.gzpi.gov.cn)查询。受理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