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依法执业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意识。开展依法执业集中教育活动,对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执政的理念,统筹安排,精心规划,认真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要加强沟通与协调,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各县(市)、区要把开展依法执业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将此项工作与目前正在进行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治理商业贿赂、“八荣八耻”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做好集中法制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增强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的依法管理意识和广大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

  2、明确责任,分级管理。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系统及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集中教育活动。民办医院和企业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门诊部及乡村医生,由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合理安排,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措施,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认真抓好集中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学习资料、学习时间、学习效果的三落实。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0个学时。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搞好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还要加强与医院管理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各县(市)、区要切实抓好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考试。考试结果要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领导干部的考试成绩,要在本辖区卫生系统进行通报,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凡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组织部门调整工作岗位或予以免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考试成绩,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考试不合格的,也要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晋升职称资格。

  4、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都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卫生法制工作,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或者聘请法律顾问。要将依法执业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作为医院管理、职工培训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个体诊所及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人员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个学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