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总量大且持续增长,低生育水平不稳定。
未来十几年我省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40万人左右,预计2010年我省人口总量将达到6215万人,人口总量高峰将出现在2020年左右,达6500万人。受20世纪80-90年代第三次出生人口高峰的影响,未来十几年,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将形成一个小高峰;独生子女陆续进入生育年龄,政策内生育水平将有所提高。上述两方面的共同作用,将使出生率有所回升,出生人口数有所增加。部分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要求还存在差距,部分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仍比较严重,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
(二)人口素质总体不高,制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据统计,我省现有388万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5%;全省每年新出生婴儿先天性畸形及出生后逐步显现的残疾儿童接近3万人,约占每年出生人口的4%。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及婚检比例的下降,也给出生人口素质埋下了新的隐患。各种地方病、传染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直接影响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并给全社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和负担。部分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数仍占一定比例。部分人群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社会责任感缺乏。
(三)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
2005年,我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707%,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1035%;预计到2010年分别达到823%和1272%,老年人口分别为5115万人和7905万人。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增加,对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受人口流动迁移影响,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更为严重。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尽管通过近几年的综合治理,逐年有所下降,但仍然严重偏离正常范围,将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庞大且保持增长态势,使扩大就业和减少失业成为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部分农村、贫困地区面临生育水平偏高、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等问题,留守老人、儿童的照料和教育问题突出;城镇与农村人口社会保障水平不平衡。城乡间、地区间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没有明显改善,由此引发的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将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流动迁移人口规模庞大,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严峻挑战。
农村劳动力人口持续增加,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剩余劳动力也相应增加,目前已达到700多万人。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有大量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流动人口规模逐年增加,跨省流动比例较高。庞大的流动迁移人口在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对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尤其是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构成巨大压力,流动人口的技能培训、就业、子女受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等难度加大,流动人口基本权益保障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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