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建项目。“十一五”期间新建重点项目472个,投资规模58459亿元,其中:防洪除涝工程投资10366亿元,水资源工程投资15016亿元,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工程投资1821亿元,专项工程投资31256亿元。
3年度安排。年度建设按照重点项目筛选原则,续建项目、纳入全国性规划、流域规划、地方重要规划的项目优先安排。经筛选排序,2006~2010年分年度投资规模依次为10014亿元、14092亿元、14733亿元、13450元、12527亿元,分别占1545%、2174%、2273%、2075%、1933%。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订规划,合理安排工程建设。继续完善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基础、防洪规划为重点、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为支撑的水利规划体系,做好重大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论证,完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决策机制,依法规范水资源开发行为,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水利工程建设。
(二)健全地方性法规体系,依法管理涉水事务。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水法律法规相配套、与依法治水要求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规范水事行为,加强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建设,提高依法治水能力;重点加强地区间水事矛盾预防和协调,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水利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围绕制度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制订出台有关水利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和保障水利健康发展。
(三)合理划分事权,增加水利投入。合理划分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事权,以确定各类水利工程的投资主体。各级政府预算内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要高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速率增加。公益性水利工程由政府投资,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中小水电以市场融资为主,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依靠群众投劳的同时,加大政府财政投资。不断开拓利用外资投资水利建设的渠道。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稽查,确保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果和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大改革力度,提高管理效率。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水市场机制,用水权、水价手段合理配置水资源。完善管理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增强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效率。
(五)注重培养人才,推进科技创新。建立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增加水利科技投入,加强水利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促进国际交流和重大水事活动。实施人才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以人才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基层水利人才教育培养为基础,建立一支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建立完善与国家技术规范规程相配套、基本能够满足水利勘测设计施工管理要求的技术体系,水利技术明显进步,科学治水能力明显提高;建设学习型行业,水利职工素质明显提高,服务社会应对复杂水事危机的能力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