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000平方公里,新实施预防保护面积16000平方公里,进入大江大河的泥沙明显减少;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建立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水土流失监测信息制度;加强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率达到100%,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8水利血防。按照《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提出的总目标,建立和完善适合我省省情的水利血防模式,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拟定的具体水利工程项目。
9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基本建成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和重要骨干水利工程的水文信息采集系统、水利自动化调度系统,建成覆盖全省的水利信息网络,为水利科学管理和防汛减灾决策提供支撑,以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
10水利改革。改革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与公共财政政策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征收体制。加强农村水利改革,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水利站改革,发挥用水者协会等合作组织在水工程管理上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
1防洪减灾。加强堤防建设,重点建设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汉江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及荆江分蓄洪区、洪湖东分块蓄洪区、杜家台分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等,加强重要中小河流的治理;加强长江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重点突出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工程建设,对淤积较严重、阻碍行洪和航运的局部河段进行清淤疏浚;完成汉江支流南河干流重要水库枢纽工程--三里坪枢纽的建设;加强以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为重点的除涝体系建设,完成田关、金口、樊口等60处大型排涝泵站的更新改造,对长湖、洪湖、斧头湖、汈汊湖、梁子湖进行综合整治,加强排涝渠系配套及清淤工程建设,提高排水效益;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加强武汉、荆州、黄石3个重点城市和28座中型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加强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提高山洪灾害预警预防能力。
2.水资源工程建设。①供水:加强灌溉工程建设,继续抓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粮食主产区的灌排骨干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水库、渠道、干支渠及渠系建筑物的蓄引输配水安全等问题,恢复、提高其蓄引输配水能力,减少输配水损失和管理上的漏洞,提高灌水效率和灌溉保证率。②农村饮水安全:兴建除氟工程、除盐工程、替代水源工程和其他饮水安全工程,合理选择集中供水、分散供水方式,解决全省1609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疫区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③节水:在加强灌区节水改造的基础上,配套完善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加大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在鄂北岗地、鄂东南丘陵区和城郊经济作物区大力推广渠道防渗、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技术,大力推广先进的节水灌溉制度和农田沟渠整治等传统节水措施;着力推进襄樊、孝昌等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④中小水电开发:继续重点开发溇水、汉江及汉江支流、清江等流域。加强电网配套建设和扩大联网,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县级电网和区域电网结构。23个以水电供电为主的地方县级电网覆盖范围更全面、功能更完善、技术更先进,基本适应标准化、现代化管理要求和竞价上网需要。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