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防洪减灾。长江和汉江建设较高标准的防洪工程体系,形成较为完整的防洪保护圈,防洪能力达到抗御长江1954年型、汉江1964年型洪水标准;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使用频率高的蓄滞洪区能够正常运用,基本不需搬迁居民;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现有二、三类水库全部达到一类标准,全省水库病险率控制在3%以内;堤坝蚁害基本得到控制;新增除涝面积267万公顷,改善除涝面积1333万公顷,平原湖区除涝能力达到设计标准;重要中等城市综合防洪能力达到30-50年一遇标准;建设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山洪综合防治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完成全省主要江河和运用频率高的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在主要江河流域和区域初步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以及洪泛区的管理制度,建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完善主要江河湖库防御洪水方案,建立防洪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2工程供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恢复、改善灌溉面积40万公顷,有效灌溉面积与保障粮食需求相适应,规模相对稳定。灌溉供水正常年景能够满足农作物用水需求,一般干旱年景保证粮食生产安全、满足粮食作物用水需求,特大干旱年景基本能够保证农村社会稳定用水需求;新增乡镇年供水能力180万立方米,正常年景和一般干旱年景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特大干旱年景基本保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大力推广节水型社会试点,探索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采取水价调控、水权交易、水市场监管等措施,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促进节水的社会化,水资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农村饮水安全。疫区改水全部完成;农村安全饮水新增受益人口16096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
4节水。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3367万公顷,全省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全省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左右。
5中小水电开发。增加水电装机200万千瓦;发展以电代燃料生态装机9万千瓦,基本解决38万人的代燃料用电问题;完成水利系统农网改造任务,实现同网同价;继续进行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继续滚动发展和建设25个农村水电县市。
6水资源保护。重要水源地面源污染基本得到控制,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城市现有水面得到有效控制和保护。完成汉江及主要中小河流、湖泊水量分配方案,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完善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建立供水水源地(特别是大中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建立湖泊、水库开发管理制度,有效保护洪湖、梁子湖等湖泊、水库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