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6.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严格抽查后处理。
  7.全面使用食品(产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加大巡查、检查等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管理;开展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逐步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早预防、早发现、早跟踪、早控制。
  到今年底,食品生产加工规模以上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所有有营业执照或者卫生许可证的企业100%建立电子档案;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
  2.大力引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标识标签、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
  3.推进食品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的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等制度。
  4.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实行“村所挂钩”,强化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
  5.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严重的市场。
  6.推广运用“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建立现代化的产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
  7.加强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加大农村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力度。
  到今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四)餐饮消费和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卫生部门牵头)
  1.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及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2.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