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大以城带乡力度,全面加强全市各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全市组织开展“文明创建进乡村,文明新风进农家”创建活动,由当涂县、各区和市农委负责,市政府副市长吕金宝牵头。
3、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作为根本性工作和基础性工程来抓,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扩大公民道德教育覆盖面,全方位推进市民素质教育。近期要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双十佳’先进典型巡回报告”活动;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开展“万名党员义务奉献”活动;
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万名职工企业创建”活动;
团市委负责组织开展“万名青年志愿者服务创建”活动;
市妇联负责组织开展“万名妇女创建文明家园”活动;
县区负责组织开展“万名市民为创建做贡献”活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开展“文明人车路,规范走行停”活动;
市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以做‘四有’新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
开发区、县区和市劳动保障局、建管处负责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道德规范教育”活动;
县区、各单位、各街道和社区依托市民学校开展宣讲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市民文明公约、文明礼仪知识的宣传教育。
4、广泛开展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宣传教育,要融入到创建工作的每一个阶段,融入到各项实际工作之中。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党办〔2007〕5号文件中宣传方案要求落实宣传任务,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5、做好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央及省新闻媒体调研采访工作。根据中央领导同志要求,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央新闻媒体将来我市调研采访,这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央、省新闻媒体调研采访活动,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安排组织。县区、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各自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及特色性、典型性的工作情况,认真完善基础,提炼经验,彰显特色,抓紧做好总结材料等各项工作。
6、继续推进城市综合整治,提升市容形象。城市环境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强城市管理是美化城市环境、提升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要继续推进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市市容局和县区要集中力量,加大推进占道经营整治、乱贴乱画集中整治和各类棚亭整治等活动;市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开展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市爱卫办要结合4月份“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市建委要扎实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加快城市主出入口、雨山路整治和市政园林管理工作;当涂县、各区要切实做好各自辖区内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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