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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转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转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穗人发〔2007〕137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明确督导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

  督导检查的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进人环节的监督管理,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督导检查的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业单位进人情况统计表》的情况以及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

  督导检查的重点:一是事业单位进人除按国家和我市规定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是否都实行公开招聘。二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具体做法是否符合国家和广州市规定,是否做到公开公正,是否设置歧视性条件,是否严格按国家和广州市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备案,是否落实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三是公开招聘的组织形式有哪些方式方法,是否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取得了哪些成效等。

  二、督导检查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8月20日前,各区、县级市、市直各部门按照督导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对本区、县级市、本部门事业单位自2006年1月1日以来的进人情况进行自查。通过自查,认真总结在规范进人方面好的做法经验,及时发现处理存在问题,完善公开招聘的做法,提出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的建议等,并填写《事业单位进人情况统计表》和形成自查书面报告,于8月20日前报我局计划与人事关系处。

  2、督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市人事局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进人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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