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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关于组织参加2007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关于组织参加2007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穗外专〔2007〕73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国专家局定于今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深圳市举办“2007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为充分利用地缘优势,籍此良机帮助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发国际人才资源,我局决定统一组团参加本次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大会主要内容

  本次大会主要由展览洽谈和国际人才论坛构成。

  (一)  展览洽谈

  大会拟开设外国专家展区,出国(境)培训机构展区,引智成果展区,国内项目需求、管理咨询及资质证书展区,留学人员项目推介展区,国际文化产业人才智力展区,国际职业教育、培训人才展区和海外人才招聘会等8个展区。具体内容和要求请登录大会网站查询。

  (二)国际人才论坛

  本次论坛通过邀请国际知名人士演讲,进一步加强国内单位对国际人才本土化和本土人才国际化在人才培养和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认识,了解世界范围人才竞争的形势,提高引进国际人才智力的实际操作水平。

  二、 参会机构

  各省市区代表团;国(境)外人才交流机构(包括专家组织、培训渠道);国际、国内著名(知名)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国际、国内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国际资质证书机构,培训机构、咨询服务机构;外国专家和各类国际化专门人才;海内外留学人员、留学人员团体;留学人员创业园及风险投资机构;需引进外国专家(外教)和需组团出国(境)培训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三、 会议地点

  深圳会展中心一号馆。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深圳会展中心

  电话:0755-96000555 82848900 82848800

  邮编:518048

  四、报名事宜

  我局拟统一组织我市代表团参加,负责安排参会人员11月30日当天来回交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企事业单位、院校均可报名,名额不限(报名表见附件1)。会务费1800元/人(含会议期间食宿、市内交通费)。如不需安排食宿,只需交纳会议资料费500元/人。会务费在报到时向组委会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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