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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豫民办〔2007〕4号)


各处(室、局):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已经开始,到目前为止,省政府办公厅交我厅办理的建议、提案共67件。为切实做好今年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我们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省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7〕7号),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明确提出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并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厅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各承办处(室、局)要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水平的高度,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有关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厅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今年办理工作任务。

  二、务求实效,在认真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对建议、提案的答复要以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建议和提案,扎扎实实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凡是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和时间表,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对代表、委员多次提出,至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尤其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深入研究,下大功夫解决。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联系,真正了解他们提出问题的意图和想法,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回答问题要紧扣主题,有理有据,言简意赅,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三、加强督查,严格办理时限。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所有的建议、提案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考虑到公文的运转时间,我厅所有的主办件需在5月20日前答复完毕并送厅办公室审核、运转,涉及多个处(室、局)的要在5月10日前送厅办公室综合;与外单位会办件,我厅是会办单位的,要在3月20日前答复完毕并送厅办公室运转,我厅是主办单位的,要主动与会办单位沟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答复。各承办单位要制定办理时间表,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突击办理。厅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工作力度,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6月10日对全厅办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四、规范复文格式。所有建议、提案的答复件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规定的复文格式和我厅正式公文的行文程序办理,经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厅办公室把关、分管厅领导审定后,由厅长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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