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为鼓励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农产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出台《马鞍山市鼓励发展安全优质农产品的意见》。市农委起草,8月份报审。
五、需统筹兼顾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
20.为合理规划我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发挥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作用,更好地为我市市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制定《马鞍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市卫生局起草,8月份报审。
21.为深入贯彻
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遏制水土加速流失的态势,制定《马鞍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细则》。市水利局起草,6月份报审。
22.为进一步明确市区河道堤防管理原则、管理体制、管理主体,规范涉及河道堤防的各类活动和行为,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的确定原则,保障河道堤防和水工程正常运行,制定《马鞍山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规定》。市水利局起草,4月份报审。
23.为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保障出租汽车经营市场秩序,维护出租车经营人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制定《马鞍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市交通局起草,7月份报审。
24.为遏制公益性向经营性公墓发展趋势,解决高价出售墓穴、建设超大墓穴以及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制定《马鞍山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市民政局起草,10月份报审。
25.为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定《市物业管理项目退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住宅区配套建筑设施权属管理办法》。市房地产局起草,6月份报审。
26.为保护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义,制定《马鞍山市保护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办法》。市社会治安综合委员会办公室起草,4月份报审。
27.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出台《马鞍山市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起草,11月份报审。
28.为确保我市停车场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出台《马鞍山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与准则》。市公安局起草,5月份报审。
29.为解决目前中心城区停车难,制定《马鞍山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5月份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