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理和整治闲置土地行为。重点清查批而未用和闲置撂荒土地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批而未用或批后仍由村民继续耕种的土地要限期开发使用;对批后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但不满两年的,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单位或企业闲置费,并责令单位或企业限期开发建设;对批后闲置撂荒土地满两年的,要坚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组织重新出让;对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今年底前完成清退和恢复耕种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14日)。市政府召开动员会部署百日行动,各县区要根据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会议精神要求,组织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自查清理要充分利用06年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等工作成果,全面查清问题后统一登记填表(表格见附件),并将清理结果于10月8日前上报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处纠正阶段(10月15日至11月24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查处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市政府将抽调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进行检查。
(三)督察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各地要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为重点的整改方案。市政府检查组将对各县区的查处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开展对重大问题的调研。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查处不力、整改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县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曹存正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县区的百日行动工作。
(二)统筹兼顾,协同配合。今年以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部署了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监察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部署了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县区要按照专项行动、专项清理、专项治理和本次百日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兼顾,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百日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特别是涉及县区政府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提出建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的关键性问题。
(三)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各县区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的行为。对土地违法违规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国土部门要移送监察部门;涉及犯罪的,国土部门要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不能履行处罚决定的,国土部门要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确保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处理到位。对于不认真组织查处的,上级部门要直接立案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责任。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县区、乡镇,实行问责。对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县区,市国土资源局要采取下发“整改意见书”的形式要求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