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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7]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解决当前土地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现在起至2007年年底,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和“闲置土地”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全省“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导,对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闲置土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总体要求是:全面清理,摸清底数;严肃查处纠正,依法严办案件;切实抓好整改,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土地调控政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的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以租代征”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各地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整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全面清理开发区或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用地行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种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三)清理和整治“未批先用”行为。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清各县区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到今年底,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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