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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7〕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支农资金的管理上还存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不统一,部门利益分割和支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为了充分利用财政支农资金,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支农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高效和运转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标,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逐步形成支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二)工作重点。积极借鉴推广外地和本市射洪县等地整合支农资金的工作措施,以“五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示范区”和5镇、15村社新农村示范建设为主要载体,2007年全面整合,务求实效,整体推进。整合支农资金,由财政部门牵头。要清晰界定财政及涉农部门的职责,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二、方法和步骤
  (一)坚持以县为主整合支农资金。各地要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支农资金整合方案,以上级分配的支农资金和本级安排的资金为整合对象,开展支农资金整合。
  (二)确定支农资金整合范围。除救灾资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等特殊用途资金外,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支农资金以及农口部门预算中用于项目的支出,都可纳入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条件成熟后,积极推进政府安排的所有支农资金的整合。
  (三)以发展规划引导支农资金整合。根据当地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条件,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定农业农村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主导产业和发展的重点项目,明确支农资金的重点投向,指导支农资金整合。
  (四)以主导产业和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的平台。各地可根据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对现有资金进行适当归并,并以主导产业或重点建设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支农资金的集中使用。在具体方式方法上,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定。如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切入点,打造水利资金的整合平台;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打造农村发展类资金和扶贫资金的整合平台;以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抓手,打造生产类和产业类资金的整合平台;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打造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的整合平台。
  (五)统筹安排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和农业发展目标,区分轻重缓急,对申请上级财政部门支农资金和本级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实行统筹安排,逐步做到支农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的集中统一。一是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发展规划和重点,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集中资金投入的要求,统一申报项目和资金。二是项目确定后,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项目,统一协调项目建设,统一管理项目资金运行,统一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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