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城区交通运输车辆,车容不整洁,影响市容的行为。
2.在城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沿街抛撒废弃物的行为。
3.运载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交通运输车辆装载过量、封盖不严,沿街撒落、泄漏的行为。
4.进出在建工地施工场地车身脏污、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的行为。
(二)工作要求
开展集中整治与常规管理相结合。由市环保局、市执法局各抽派执法人员10名,出动执法车辆各2辆;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各派执法人员6名,出动执法车辆1辆;重点对德胜路以南(包括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德胜路以北(包括开发区)片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建立常规管理制度。
(三)责任划分
1.市规划和建设局:加强所属公交公司车辆日常清洗的监督工作。
2.市交通局:负责在市城区距离主要进出口500米处设置“禁止脏车入城”标牌,配套规划建设洗车场。加强对进入市城区营运车辆的监管工作,确保无脏车在市城区行驶。督促出租车经营公司对车辆的清洗保洁。
3.市城管执法局:规范各类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硬化、洗车装置设置、打围作业和建筑渣土清运工作。督促拆迁工地现场密闭、湿拆作业、密闭运输拆迁建筑垃圾。督促在建工程施工车辆清洗,严禁脏车驶离工地。
三、加强施工工地及汽车尾气管理
(一)整治内容
1.在建工程施工场地内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施工过程中未有效防治扬尘飞扬。
2.道路开挖现场不打围,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
3.拆迁工地扬尘飞扬,乱堆乱放。
(二)工作要求。
1.规范在建工程施工场地和拆迁现场内建筑材料堆放,加强施工过程中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尽快规划建设建筑垃圾专业处置场。
2.建立完善科学的监测机制。加强对市城区主要产生扬尘污染源的监督检查。
3.结合整治脏车入城,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市环保局、市执法局各抽派执法人员10名,出动执法车辆各2辆,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各抽派执法人员6名,出动执法车辆1辆,重点对德胜路以南(包括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德胜路以北(包括开发区)片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三)责任划分。
1.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对在建工程施工场地内建筑材料按规范堆放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