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植树和市城区绿化活动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7〕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全民义务植树意识,提高市城区绿化率,加快我市创建园林城市步伐,强力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品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义务植树和市城区绿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组织形式
(一)2007年3月。
(二)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参加义务植树和市城区绿化活动。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遂宁军分区、武警支队、市林业局、河东新区管委会的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统一的义务植树活动(方案附后),各区县、园区义务植树活动自行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船山区、各园区按照市“五创”联动指挥部制定的市城区绿化总体规划(另文印发),于3月10日植树节前统一行动,在各单位绿化责任区域内开展植树绿化活动,并陆续完成各自绿化任务。
二、几点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二)各级各部门开展义务植树和市城区绿化活动必须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义务植树和市城区绿化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遂宁军分区、武警支队、市林业局、河东新区管委会义务植树方案
二○○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遂宁军分区、
武警支队、市林业局、河东新区管委会义务植树方案
一、劳动时间
2007年3月10日上午,时间半天。
二、劳动地点
河东新区慈音寺街道办事处。
三、参加人员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遂宁军分区领导,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遂宁军分区、武警支队、市林业局、河东新区管委会的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四、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