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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以猪病为主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以猪病为主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遂府办函〔2007〕1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当前,气温持续升高,人畜饮水困难,生猪疫病极易发生。5月26日,省委书记杜青林在省畜牧食品局《情况专报》(第六期)“关于武胜县龙庭乡等三个乡镇发生猪病的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控制疫情;加强对疫情监测,消除疫病在萌芽状态;切实搞好免疫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展病原学调查,弄清病原、病因;严格生猪检疫,确保上市猪肉的质量安全。为认真贯彻省委杜青林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我市猪病的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做好免疫劳务费、疫苗费、反应治疗及死亡补偿费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度,重点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基层防疫队伍建设,健全村级防疫网络,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1.强化畜禽免疫工作。要认真组织落实防疫措施,确保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狂犬病、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等其它动物疫病要落实综合防控措施,达到规定要求。
  2.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要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加大生猪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做好预警预报,及时发现疫情,消除疫情隐患,强化突发疫情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做到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3.加强检疫监督。强化产地检疫,加强对牲畜调运、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工作,对病死猪采取“四不准一处理”处置措施。严格引种审批程序,禁止从疫区引进畜禽。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尽职履责,坚持24小时值班,防止病害畜禽流入我市。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为促进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市畜牧食品局要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认识不明、部署不力、防疫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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