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市、区(县)植保植检机构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各级植保植检机构实行专业测报和群众测报相结合,对行政区内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和监测,及时分析预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县及县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负责组织农作物生物灾害诊断。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由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或上级植物检疫机构按有关的技术规程确认;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报告
  市、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病、虫、草、鼠大面积暴发流行、非本地常见植物迅速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机构作出诊断后3小时内将结果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发生程度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市农业局,特殊情况时可越级报告。严禁误报、瞒报和漏报,对拖延不报的要追究责任。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关键季节,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做到3天一查,7天一报,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3 预警级别
  依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威胁程度等,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划分为较重(Ⅲ级)、一般(Ⅳ级)2级。预警级别依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级别相应分为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2级,颜色依次为黄色和蓝色。
  3.3.1 Ⅲ级
  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名称 发生程度(级) 发生面积比(发生面积/作物播种面积) 达到大发生的县(区)数 备注
  小麦条锈病 大发生 ﹥0.6 ﹥﹦3
  小麦赤霉病 大发生 ﹥0.5 ﹥﹦3
  稻瘟病 大发生 ﹥0.4 ﹥﹦3
  蝗虫 高密度土蝗(﹥10头/平方米)成片发生面积500亩以上。
  稻飞虱 大发生 ﹥0.5 ﹥﹦3
  农田鼠害 大发生 ﹥0.7 ﹥﹦3 发生面积/耕地面积
  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对本市为新发生的,疫情涉及2个区县(含2个)以上或现已有分布,疫情涉及4个区县(含4个)以上并且扩散迅速、经济损失严重、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威胁的重大疫情。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灾情(疫情)的
  3.3.2 Ⅳ级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