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负责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保障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物资的运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输监管,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进入我市或在本行政区内流动。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规律和防治技术的研究。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具体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执行。
市工商局:负责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化肥、种子、农膜、农业机械器具及零配件)以及违规违法经营有疫情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及其他相关商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疫情疫苗商品的行为,依法查扣查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市气象局:负责病虫发生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区域的气象变化实况及趋势预测信息。组织各地气象台(站)参与病虫趋势的会商并提供气象信息。
市救灾办:配合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核定和协调工作。
2.3 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办公室
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植保植检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承办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的各项决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起草相关文件,承办相关会议;负责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公布各地减灾救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评估、总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完成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交办的其他事宜。
2.4 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专家组
由教学、科研及推广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生物灾害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提供技术咨询,提出防控、处置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
2.5 县(区)农业生物灾害防指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设立相应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地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