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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1.4.2 依法行政,果断处置
  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本着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科学引导的防控原则积极做好防治、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农业正常生产和农村生活秩序。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处置。

2 组织机构

  2.1 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我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我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应急防控工作;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处置的协调;负责发布相关的新闻信息;对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成员单位由市农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市救灾办等组成。
  市农业局: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灾情的调查、监测、预报和报告,及时提出灾害预警建议;制订灾害防控技术方案;检查、指导防控工作开展;指导应急防控物资的使用;协助当地做好技术培训和周边群众的宣传;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力量销毁染疫农作物和农产品。
  市政府新闻办:统筹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配合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和相关防治知识、技术的宣传普及。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规划的要求,积极支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
  市财政局:按照四川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负责安排落实所需财政负担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及防治经费,监督防控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市公安局:指导事发地公安机关搞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害发生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根据特殊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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