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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进一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城市综合管理。强化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加大力度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款捐物,参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5、加强城市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工作
  根据特大型城市特点,逐步建立城市灾害救助应急机制,逐步建立以社区为载体的减灾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信息畅通、协调有序、处置快捷、保障有力的防灾救灾工作网络。立足服务全国,完善对外省市受灾的应急响应和援助机制。
  专栏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
  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户和五保供养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制度。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并实现制度化。
  (六)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加强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1、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深入开展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机构养老床位建设,基本形成老年人家庭自我照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为一体的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完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安全援助、精神慰籍和医疗保健等服务的社区网络,增加家庭病床和社区家庭保健医生数量,积极发展老年护理。健全老年维权网络,及时受理涉老纠纷案件,提高案件调处率。进一步完善社区老年人文化、体育和教育设施,努力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2、进一步改善妇女发展状况
  贯彻平等就业和同工同酬原则,优化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妇女劳动报酬权益。在全面提升妇女综合素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妇女对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度。加强对危及妇女健康重大疾病的研究、预防和控制,努力将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和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上。建立促进妇女权益实现的社会支持体系,加大对涉及伤害、侮辱、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
  3、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将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和15/10万以下。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一体化,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严厉打击针对儿童的各种犯罪行为。
  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完善儿童福利与公益事业,努力实现全体儿童的共同发展。
  4、切实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重点解决重残无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发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中等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形成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实施康复救助工程,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举办好2007年上海世界特殊奥运会,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建成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专栏《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2006年6月,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国发〔2006〕21号)。根据《纲要》,“十一五”期间我国残疾人基本生活将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将有8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将有32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纲要》要求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
  5、进一步完善优抚保障机制
  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长效机制。完善优抚对象交通优待、教育优待、住房优待、就业优待办法,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
  (七)鼓励发展慈善事业
  不断推进慈善事业,形成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营造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良好社会风尚。
  1、培育发展各类慈善公益组织
  积极发展基层慈善组织,鼓励发展实施公益性服务项目的慈善组织,适度发展专门从事资金募集的慈善组织,形成依托基层、分工协作的慈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在慈善活动中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各类慈善组织的监管,探索形成资金募集和慈善援助分离的机构运作模式,提高机构专业化程度。
  专栏上海的各类慈善组织
  目前,上海的慈善组织包括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红十字会等。其中,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是上海最重要的慈善组织。自1994年成立以来,基金会始终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以“党和政府关心、困难群体需要”为出发点,主要开展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等慈善活动。
  2、完善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接收网络
  完成立足上海、辐射全国的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和4个捐赠物资整理站建设,在全市设立1500个经常性捐赠服务接收点,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初步形成覆盖全市、运作社会化、管理规范化的经常性捐赠接收网络。
  3、积极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慈善事业,运用捐赠款物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奉献爱心,使全社会捐赠总量在“十五”的基础上有明显增加。落实税收优惠等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合理配置慈善募集资金等资源,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做好慈善援助工作。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更多热心慈善的人士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八)推进住房保障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政策,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明显改善。
  1、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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