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城乡一体化步伐进一步加快。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期间,上海将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有序地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利用”,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在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上走在前列。为此,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进而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已成为“十一五”时期上海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要努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十一五”时期上海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居民,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就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工作的重点、政策支持的重点、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倾斜。
--保基本、广覆盖原则
社会保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它通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保障需求,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保基本”,就是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合理确定基本社会保障的保障内容和待遇水平。“广覆盖”,就是要通过不断扩大覆盖面,将更多的市民纳入基本社会保障,重点解决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问题。
--调节收入分配原则
社会保障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在保障广大市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进而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积极作用。
--城乡一体化原则
城乡一体化是本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实现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就是要以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并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将他们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实现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
--可持续发展原则
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要通过政府主导,调动单位、个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实施国资注入及社会各方筹资,形成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稳定财力支撑。要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运行的公开透明和安全完整。
(三)主要目标
--实现各类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全覆盖
建立健全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到2010年,全市“城保”、“镇保”、“农保”等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150万人左右。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对高龄无保障老人、职工遗属、中小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所涉人群等群体的全覆盖。到2010年,各类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对市民基本全覆盖,市民享有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权益人数的比重达到98%左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350万人左右,覆盖面不低于90%。
--社会就业比较充分
坚持和深化积极的就业政策,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不少于50万个,到2010年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重点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完成100万人次的职业培训,力争到2010年,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25%。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争议调处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企业工资分配等劳动者维权机制。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到2010年,力争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左右,劳动争议案件协调调解率达到80%,劳动保障监察主动监管比例达到50%。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有新的发展
建立完善的救助帮困工作平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确保”,单项救助进一步拓展。享受社会化养老服务总人数达到35万人,占本市户籍老年人口比重的10%以上。其中,社区居家养老(照顾)服务人数达到25万人,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万张。各类经常性社会捐赠点扩大到1500个。妇女、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进一步发展。
--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到2010年,市区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8平方米左右,住房成套率达到9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占全市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能够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镇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达到10万户左右。各项住房帮困措施进一步落实。
“十一五”时期上海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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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十一五”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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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市民各类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 基本全覆盖 │
│ 基本社会保 │ 覆盖面 │ │ │
│ 障覆盖面 ├──────────────┼──────┼──────────┤
│ │本市市民享有各类基本社会保障│ % │ 98左右 │
│ │ 权益人数的比重 │ │ │
│ ├──────────────┼──────┼──────────┤
│ │“城保”、“镇保”、“农保”│ 万人 │ 1150左右 │
│ │ 参保人数 │ │ │
│ ├──────────────┼──────┼──────────┤
│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和覆盖│ 万人 │ 350左右 │
│ │ 面 │ % │ 不低于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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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5以内 │
│ 促进就业 ├──────────────┼──────┼──────────┤
│ │ 新增就业岗位 │ 万个 │ 每年不低于50 │
│ ├──────────────┼──────┼──────────┤
│ │ 职业培训人数 │ 万人 │ 100 │
│ ├──────────────┼──────┼──────────┤
│ │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岗位从业人│ % │ 25 │
│ │ 员的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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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低工资标准 │ │ 逐年提高 │
│ 维护劳动者 ├──────────────┼──────┼──────────┤
│ 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8左右 │
│ ├──────────────┼──────┼──────────┤
│ │ 劳动争议案件协调调解率 │ % │ 80 │
│ ├──────────────┼──────┼──────────┤
│ │ 劳动保障监察主动监管比例 │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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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 实现“应保确保” │
│ 社会救助 ├──────────────┼──────┼──────────┤
│ 社会福利 │ 各类经常性社会捐赠点 │ 个 │ 1500 │
│ 与慈善事业 ├──────────────┼──────┼──────────┤
│ │ 享受社会化养老服务总人数 │ 万人 │ 35 │
│ ├──────────────┼──────┼──────────┤
│ │ 养老床位数 │ 万张 │ 10 │
│ ├──────────────┼──────┼──────────┤
│ │社区居家养老(照顾)服务人数│ 万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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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区居民人均居住面积 │ 平方米 │ 18左右 │
│ 住房保障 ├──────────────┼──────┼──────────┤
│ │ 住房成套率 │ % │ 95 │
│ ├──────────────┼──────┼──────────┤
│ │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镇生活和│ 万户 │ 10左右 │
│ │ 居住困难家庭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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