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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潍坊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21处),已经市政府核定,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针对不同文化遗产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

  二ΟΟ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潍坊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21处)

  一、古遗址(共6处)

序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1   Ⅰ-1     庙山遗址       新石器时代           临朐县柳山镇庙山村
2   Ⅰ-2     埠子顶遗址      新石器时代、商         寿光市化龙镇埠西一村
3   Ⅰ-3     前寨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商周        诸城市枳沟镇前寨村
4   Ⅰ-4     程子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商周        诸城市皇华镇程子村
5   Ⅰ-5     南郚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安丘市红沙沟镇南郚村
6   Ⅰ-6     朱虚故城遗址     汉               临朐县柳山镇城头村


  二、古墓葬(共4处)

序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7   Ⅱ--1     香山汉墓        西汉               青州市谭坊镇大赵村
8   Ⅱ--2     董家庄汉画像石墓    东汉               安丘市潍安路
9   Ⅱ--3     黄福墓         明                昌邑市都昌街办黄家辛戈村
10  Ⅱ--4     刘珝墓         明                青州市朱良镇阳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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