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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成都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签约仪式活动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成都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签约仪式活动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7]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举办2007成都·宁波周暨两市友好城市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甬政发〔2007〕40号)的要求,为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现将《宁波·成都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签约仪式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七年七月十日

  2007宁波·成都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签约仪式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宁波与成都两市企业界的合作与交流,同时作为2007成都·宁波周暨两市友好城市十周年系列活动之一,宁波·成都投资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定于9月6日下午在成都举行。根据系列活动总体安排,特制订本次投洽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坚持以“合作、交流、共赢、发展”为主题,积极构建甬蓉企业投资洽谈平台,整体宣传宁波,推介宁波,打造宁波城市品牌,提升宁波城市整体形象与知名度;充分发挥两地优势,推进宁波与成都以及以成都为中心的西南地区的高层次产业合作,形成市场互通、资源互用、政策互动的共荣局面。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9月6日下午3时30分至6时
  地点:成都锦江宾馆(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80号)
  三、活动内容
  (一)投资环境说明
  以招商引资和促进与西南地区合作为目标,搭建推介交流、合作洽谈平台,双向推介宁波、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及投资环境情况;集中展示宁波的区域优势、港口优势、开放优势、体制优势和产业优势。重点推介一批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优势合作项目,进一步拓展与成都及西南地区的交流合作领域。其中,我市投资环境及产业优势推介工作由市经委具体负责。
  (二)项目签约
  签约项目以与成都市的合作为主,兼顾周边地区;以产业投资合作为主,兼顾科技和其他领域合作;以“引进来”项目为主,兼顾“走出去”项目。其中,“引进来”项目由市经委具体组织落实,“走出去”项目由市协作办具体组织落实。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任务分解要求,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落实洽谈合作企业、洽谈和签约项目。
  (三)项目推介和对接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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