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
(苏海办发〔2007〕2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促进全省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70号)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苏海办[2007]12号)精神,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就我局系统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宋家新局长是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吴以桥副局长是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局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唐庆宁、丁承轩、沈毅副局长等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吴以桥副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