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广州市2001-2006年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7〕64号)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
为调查广州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项目实施的水平和效益,我局组织开展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01~2006年立项的广州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结题的项目不需填报《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但需提交我局主管业务处室已批复的结题证书复印件,在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结题的项目在填报《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的同时,并附上结题证书复印件。
二、报告期
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三、调查组织形式
调查清单按项目立项的主管单位、行政主管单位及项目承担单位地域相结合的原则将项目归属到各保证单位(即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中的丙方),由各保证单位负责通知项目的承担单位填报。各保证单位要审核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加具意见,统一汇总后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
各保证单位可通过来人领取调查项目清单或发邮件到giic@gzst.net.cn索取调查项目清单,发邮件请写明“索取市计划调查清单”字样并标明主管单位名称。
四、填报方式
各单位在广州科技网(http://www.gzkj.gov.cn)上下载“关于开展广州市2001~2006年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主管单位和填报单位均下载“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填报版”。
五、报送材料
(一) 每个项目调查表一式三份(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系统打印调查表,加盖承担单位和主管单位的公章);
(二) 汇总数据电子版一份;
(三) 未报数据项目清单一份(未报数据项目清单统一格式见附件)。
六、报送有关事项
(一)报送日期: 2007年4月16日~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