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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7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根据省科技厅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使用培训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逐级推荐上报的要求,各企业原则上选择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县级市)科技局作为区(县级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由区(县级市)科技局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项目。
  二、市卫生局系统单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请选择广州市卫生局作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科技主管部门在广州市科技局目录下新增),由市卫生局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项目。
  三、各申报单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尽量在申报规定时间的前段进行,不要挤在后期上报,以避免网络拥挤导致申报失败。
  四、各科技主管部门于2007年4月13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工作。
  五、各科技主管部门要审核所属单位的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的水印号是否一致。在推荐项目书面材料上加盖推荐意见后连同申报书电子版于2007年4月17日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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